2013年1月27日 星期日

格蘭‧哲金斯《簡單犯罪》



這本書的開頭方式,先是描寫了亞當與他哥哥莫提的早年相處情景,突然一轉,就轉到了法庭上,以此為開端然後才寫了過去的情景。包含了在這個事件中所出現的被害者、律師、檢察官、證人等等。作者鉅細靡遺的描寫了他們的生活經歷,也解釋了他們在這起事件中為何行動的動機。而原本期待會有的大逆轉果不其然的出現了,但是就在這之後以為能平靜的迎接結局,沒想到末段臨去秋波。而最後又最後的結尾,結果亞當又重遇了那如同命中註定的結果。

除了描寫人性之外,這本書在法律方面也有相當多著墨,只是讓我看起來有種感覺,好像這本書裡面的檢察官都樂於讓嫌犯被定罪,一點也不在乎真相。明明就沒有相對應的證據,卻還是想令人入罪,這不禁令我困惑起難道他們都沒有考慮到將來事跡敗露的一天嗎?

另外本書還出現了引用《郵差總按兩次鈴》、《雙重保險》等等的句子,也相當令我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