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東野圭吾《誰殺了她?》



好久沒有讀東野圭吾的作品,這次衝著挾帶著龐大人氣的新作《誰殺了她》(好啦其實東野圭吾的作品一直都很有人氣而且也不新作了)便借來看了。

這篇作品的特色是在作品中並沒有揭露兇手的真相,當然這不是說是開放式結局,而是的確有個明確的人是兇手,且偵探最後也揭發出了兇手是誰,只是這個『兇手是誰?』並沒有讓讀者知道,而是就一個兇手代名詞表示。這種寫法在推理小說中很罕見,就連知名推理作家寵物先生亦在解說的作者介紹這樣說:「雖然自己血本格推理,也覺得東野這樣寫很厲害,但自認太膽小而不改嘗試。」

我推測這種寫法的厲害之處也許在於謎題難易度的拿捏吧,雖然沒有寫出兇手是誰,但還是要有辦法讓讀者知道,不然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因為沒寫完才沒有兇手的?而要有辦法讓讀者知道,這就表示書中的線索要足夠出讓讀者推理出來,這點也是推理小說常在要求「公平性」。此外,公平性充足了,讀者可以推理出來了,但若是讀者輕易地就能推理出來的話,想必讀來也不過癮、沒有挑戰性。所以這個謎題也不能太過於簡單,總要讓你困擾個一回才是。

另外我最近也才注意到原來東野圭吾所用的文字竟然這麼簡單,簡單到像是會出現在日文教科書上的文字,但用這麼簡單的文字還能寫出許多感動的作品,令人相當佩服。

遺憾我這本書是跟學校圖書館借的,因本書人氣之高,我借不了多久就被預約準備拿去還了,跟作者的較量,只好擇日再戰。

2012年12月1日 星期六

林斯諺《無名之女》(本文涉及謎底,未讀者者慎入)



我之前曾經幫林斯諺寫過本書的試讀心得,現在這本書終於得以付梓,我也才有機會重看一次。先簡單備忘一下本書的出版背景,《無名之女》原本是林斯諺寫來參加第二屆島田莊司獎的作品,有入圍初選但沒有入圍決選,雖然如此,在島田莊司徵文獎的頒獎典禮上,玉田誠與島田莊司卻都提到了這部作品,想想這話題性不下於首獎。儘管這本書在當時沒有入圍決選,但是只要能過初選,加上林斯諺過去作品所展現出來的實力,應該很有出版的機會才是(雖然還是過了一年啦),林斯諺便把此書修改,才有我們現在看到的《無名之女》。我沒有看過修改前的版本,無從比較起,但根據林斯諺本人在一些談話中的宣稱,這修改後的版本其實才是他原本想寫的版本,而且他認為修改後版本寫的比較好。(至於如果他拿原本的版本去投稿島田賞的話結果會如何?這又是另一個思想實驗了。)

《無名之女》這本書講的是換腦的題材,林斯諺本人是哲學系出身的,而換腦在哲學中亦是相當耳熟能詳的思想實驗。而「換腦」這個思想實驗說的是什麼呢?假設說你有一個朋友甲,跟另一個人乙,進行了換腦這項手術,在手術過後,會得到兩個人:ABA是擁有甲的身體與乙的大腦的人,而B是擁有乙的身體與甲的大腦的人。這個時候你會認為哪個人是你的朋友(跟之前的甲是同一個人)呢?如果你選擇A的話,那麼你就是認為對人格同一來說,身體是重要的,如果你選擇B的話,那麼你就是認為對人格同一來說,心理是重要的。

無名之女就是在這些哲學背景下所寫出來的推理小說。倘若說單以故事劇情簡單來看的話,換腦在科幻小說中會是個常見的題材,而在言情小說雖然不會用換腦這個方法,但人格轉移的橋段依舊經常出現,不過就不會強調人格轉移的技術性問題,訴諸於一些超自然力量也可以。若說作為推理小說有什麼與科幻小說、言情小說做出分別的東西的話,那麼就是推理小說至少要讓讀者嗅到謎團的味道,而且對這謎團也要有個合理的解釋吧。

《無名之女》在劇情結構上分成第ㄧ部與第二部,大致上第一部是描寫謎團,第二部開始解謎,在解謎之後又有個意外的轉折。第一部又以三個不同的時間線交錯敘述分別是過去(與芷怡初識、芷怡換腦前)、現在(芷怡換腦後)與斷片(不知道時空地點)的斷片。因為我看過了兩次,覺得這樣的寫作方式有點巧思,過去篇幾乎是純粹的愛情小說,而開始有謎團的是現在篇。若是將兩篇分開一次讀完的話,大概會覺得這劇情有點乏味。不忍說,林斯諺在書中描寫的愛情部份絲毫不吸引人,不僅女主角個性差,劇情也牽強無所新意,跟主角的戀情實在難以說服我。幸虧《無名之女》被歸類在推理小說,而且詭計夠嶄新,這才是激起我讀下去的地方。而在第二部解決謎團之後又一急轉之下,與前面鋪成的大相逕庭,頓時又成為了一本科幻小說。

既然《無名之女》是一本講人格同一的推理小說,我不說點跟人格同一有關的話題實在過意不去。我先來談一下我在看的時候遭遇到的困惑好了,我認為林斯諺有意將張逸承的選擇做出身體連續性與心理連續性這樣的對照,意即選擇了芷怡的身體則代表身體連續性是重要的,若選擇了芷怡的腦,則代表心理連續性是重要的。初次閱讀時我的疑問在於,嚴格來說以身體連續性來看的話,擁有身題卻換了大腦的芷怡身體其實也是失去了身體連續性。我問過林斯諺這個問題,據他回答這裡的身體連續性的身體指的是外表。(老實說我不認為這種以外表為判準的理論會多強但這是題外話,且以外表為判準的身體連續性對一般讀者來說應該較好理解。)

最後,林斯諺認為他在書中並沒有給人格同一的判準一個答案。但身為一個鑽牛角尖的讀者,還是可以從中硬坳他其實有。除了芷怡的遭遇外我認為張逸承的遭遇其實也牽涉到了人格同一的問題,因為我們之所以會關心人格同一這個議題,很大的原因在於背後牽涉的倫理問題,比如我會去避免作出有不好後果的壞事,就是因為我認為明天的我跟今天的我還是同一個人,所以我不會想讓明天的我遭遇懲罰。我們可以想像如果有一個人不認為明天的我跟今天的我是同一個人的話,那麼這個人便會毫無顧忌的去作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類似的理由,為什麼假面認為失去記憶後的張逸承要為失去記憶前的張逸承負責呢?因為假面認為失去記憶後的張逸承跟失去記憶前的張逸承是同一個人。這樣看來假面其實對人格同一的判準已經有個答案,即是假面認為就算失去了記憶(心理連續性),但身體連續性保存下來了的話依然還是同一個人,若是假面接受的是心理判準,那麼失憶後張逸承跟失憶前的張逸承並非同一個人,也不需為之前的行為負責。